又到流感季節,
有感冒症狀,
究竟該不該看醫生?
何時該去看?
感染流感後因病程發展快速,
要特別注意是否出現流感危險徵兆,
應即刻前往適當醫院就診,
掌握複雜疾病之黃金治療時間。
凡經醫師判斷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的病人,
無需快篩就可由醫生處方公費藥劑。
事實上,
大多數人若只是感冒,是不需要看醫生的,
但如果有以下五種狀況,就該求醫幫忙了:
1.吃了藥房的成藥,不舒服症狀仍存在。
2.喉嚨痛伴隨發燒,可能有鏈球菌感染。
3.耳朵痛了幾天,可能是流感導致耳咽管內繼發的細菌性感染。
4.胸口發緊、深呼吸時覺得困難,表示可能有支氣管炎,會需要醫生處方抗生素。
5.顏面或牙齒痛,以及有濃鼻涕,可能是鼻竇感染(鼻炎)。
至於一般的感冒,大約會不舒服10天,如果超過這麼多天,你最好還是要再去看醫生。
感冒症狀:流鼻水、打噴嚏、鼻塞、喉嚨痛(通常也會發癢)、咳嗽、不會發燒或輕微發燒、輕微疲倦
流行性感冒症狀:流鼻水、喉嚨痛和頭痛、咳嗽、發燒(通常超過38℃),發冷、中度到重度疲倦和虛弱無力、關節和肌肉痠痛
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
(擴大適用日期:每年12月1日~隔年3月31日,視疫情狀況調整)
1.符合「流感併發症」通報病例
2.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(領有國民健康局核發孕婦健康手冊之婦女)
3.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
包括呼吸急促、呼吸困難、發紺、血痰、胸痛、意識改變、低血壓。
另兒童之危險徵兆尚包含呼吸急促或困難、缺乏意識、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。
4.重大傷病、免疫不全或具心肺血管疾病、肝、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
5.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(BMI≧35)
6.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/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
7.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
8.家人/同事/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
9.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
10. H5N1流感「疑似病例」、「極可能病例」或「確定病例」之密切接觸者
資料來源:
康健雜誌159期
http://www.commonhealth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id=5029797&page=1